10部门扶持农民合作社建设保鲜、贮藏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!
近日,农业农村部、发改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围绕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,其中明确提出,加强规划引领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、提升农产品加工业、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、拓展农业功能价值。
一、加强规划引领
1.脱贫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,编制“十四五”特色产业发展规划,引导资金、技术、人才、信息向脱贫地区聚集,发展“一县一业”,培育壮大主导产业。
2.优化产业布局,推动形成县城、中心乡(镇)、中心村层级分明、功能有效衔接的结构布局,促进产镇融合、产村一体。
3.坚持脱贫村和非贫困村、脱贫户和非贫困户一体规划、协同推进,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纳入规划。
4.强化省级统筹,促进县际间协同发展,打造集中连片的特色产业集群。
二、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
1.按照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建设要求,发展地域特色鲜明、乡土气息浓厚的特色种养业,建成一批绿色标准化基地。
2.推进品种培优,发掘一批优异种质资源,提纯复壮一批地方特色品种,自主培育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的突破性品种,以特色赢得市场。
3.推进品质提升,集成组装一批绿色生产技术模式,加快推广运用。
4.推广绿色投入品,重点推广有机和微生物肥料、高效低毒低风险农药兽药渔药和生物农药等绿色投入品,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,推广病虫绿色防控技术和产品。
5.净化农业产地环境,加强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,以清洁的产地环境生产优质农产品,以品质赢得市场。
6.推进标准化生产,按照“有标采标、无标创标、全程贯标”的要求,建立健全标准体系,加快标准应用。
7.引导家庭农(林)场、农民合作社和农(林)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标生产,带动大规模标准化生产。
8.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,培育一批林下经济和经济林示范基地。
三、提升农产品加工业
1.统筹发展农产品初加工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,推动脱贫地区由卖原字号向卖制成品转变,把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。
2.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,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保鲜、贮藏、分级、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,减少产后损失,延长供应时间。
3.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,引导农业企业到脱贫地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和标准化、清洁化、智能化加工厂,支持大型农(林)业企业发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,提升产品附加值。
4.推进加工产能集聚发展,引导加工产能重心下沉,向重点乡镇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集聚,建设一批县域农产品加工园。
5.组织科研院所、大专院校与脱贫地区联合开展加工技术攻关。
6.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食品、制造、手工业等乡土产业,延续支持扶贫车间的优惠政策,建设一批规范化乡村工厂、生产车间。
7.引导国家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到脱贫地区开展特色加工。
四、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
1.推进脱贫地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,优化县域批发市场、商品集散中心、物流基地布局,引导供销、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脱贫村。
2.支持脱贫地区建设田头市场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,布局一批区域性冷链物流骨干节点。
3.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加大对脱贫地区支持力度。
4.深入发展农村电子商务,加强电商主体培育和电商人才培训,提升特色产业电子商务支撑服务水平。
5.实施“数商兴农”,统筹市场力量参与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,培育发展农产品网络品牌。
五、拓展农业功能价值
1.依托田园风光、绿水青山、村落建筑、乡土文化、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,发展乡村旅游、休闲农业、文化体验、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,突出特色化、差异化、多元化,既要有速度,更要高质量,实现健康可持续。
2.在脱贫地区建设一批功能齐全、布局合理、机制完善、带动力强的休闲农业精品园区,推介一批视觉美丽、体验美妙、内涵美好的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,打造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。
3.在脱贫地区遴选认定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和精品生态旅游地。支持脱贫地区挖掘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,设立非遗工坊。
4.规范村级光伏电站资产管理和运行维护,持续发挥带农增收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