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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部门:企业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予以示范评定、用地用电等支持!

近日,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其中明确提出,强化产业发展服务支撑。

一、健全产销衔接机制

1.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,支持脱贫地区经营主体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,推动农产品流通企业、电商、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精准对接。

2.通过股权投资、订单采购等方式引导流通主体与生产主体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,打造产销共同体,优化提升特色产业链供应链。

3.大力实施消费帮扶,继续开展脱贫地区帮扶产品认定,做大做实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专馆和定向直供直销渠道,优化实施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政策。

4.依托全国公路、铁路、港口客运场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,开展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共同行动。

5.实施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,完善农产品产销对接公益服务平台。

二、健全技术服务机制

1.组织农业科研教育单位、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等开展产业帮扶,继续在脱贫县设立产业技术专家组,积极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产业技术顾问制度。

2.全面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,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探索实行农技推广人员“县管乡用、下沉到村”新机制。

3.支持供销、邮政、农业服务公司、农民合作社等开展农机作业、农资供应、产品营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,引导各类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。

4.将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逐步调整转化为乡村振兴指导员。

5.健全脱贫县农民教育培训体系,加快创业致富带头人、现代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育,加强脱贫户和小农户技术培训,提升各类主体产业发展能力和生产经营水平。

三、健全联农带农机制

1.对带动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的龙头企业继续给予认定与扶持,在项目安排、示范评定、融资贷款、保险保费、用地用电等方面倾斜支持。

2.继续实施脱贫地区企业上市“绿色通道”政策。

3.优化东西部协作、对口支援帮扶方式,引导东部地区企业到脱贫地区投资兴业,鼓励东西部共建产业园区。

4.深化脱贫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,推动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。

5.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向脱贫地区延伸覆盖,引导农民工、大中专毕业生、科技人员、乡土人才在农村创新创业。

6.将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紧密挂钩,形成企业、合作社和脱贫户、小农户在产业链上优势互补、分工合作的格局。

四、健全风险防范机制

1.把产业发展作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的重要内容,对因自然灾害、病虫害、价格波动、产品滞销等出现产业发展困难的脱贫户、边缘户,及时开展有针对性帮扶。

2.脱贫县定期开展特色产业发展风险评估,将龙头企业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作为主要评估对象,聚焦生产、经营、联农带农和政策措施落实等重点,系统评估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风险。

3.从技术援助、市场服务、保险减损、金融风险化解、绿色发展等方面,完善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具体措施。